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成都石室中学纪念文翁兴学2165年******
中新网成都12月12日电 (记者 贺劭清)文翁兴学2165年暨成都石室中学改办新学120周年纪念活动12日在成都石室中学北湖校区举行。
据了解,成都石室中学前身为西汉景帝末年(约公元前143年)时任蜀郡太守文翁创建的“石室精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地方政府官办学校。两千多年来,这座学校虽然多次易名,但校址从未更变,办学一直延续,走出了司马相如、杨雄、刘光第、郭沫若等杰出校友。
石室中学校长田间介绍,今年不仅是文翁兴学2165周年,还是成都石室中学改办新学120周年。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成都石室中学在全国率先实施,完成由科举制向新学制的变革,成为四川历史上第一所现代公立中学,引领了全川教育的近代化转型。
活动期间,成都石室中学分别与中国移动四川公司、乐山市夹江县、遂宁市安居区、广元市苍溪县以及泸定中学签署合作协议。成都石室中学教育集团2022年年会也同期举行,目前石室中学教育集团共有21所学校,29个办学点,还与数十所学校及单位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及教育欠发达地区的提升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席阿来为成都石室中学的学生们带来《书籍过剩时代如何读书》专题讲座。讲座中,阿来分享了他的文学人生和阅读生活,并给同学们提出了一些关于阅读的建议。阿来表示,读书是对自己精神和道德修为进行提升的途径,是对价值观的追求,不应被赋予功利性的目的,大家应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去阅读。(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