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中国GDP,突破121万亿元!******
文/陈溯
121万亿元!国家统计局17日公布2022年中国经济年报,中国全年经济总量首次超过121万亿元。
过去一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国经济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第一时间扫描这份成绩单,有多个数据值得关注。
经济总量超过121万亿元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1210207 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88345 亿元比上年增长 4.1%;第二产业增加值 483164 亿元,增长 3.8%;第三产业增加值 638698 亿元,增长 2.3%。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4.8%,二季度增长 0.4%,三季度增长 3.9%,四季度增长 2.9%。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与三季度持平。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样的成绩是在中国经济总量连续两年超过百万亿元的高基数上取得的,是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下取得的,是在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挑战下取得的。综合经济增长、居民就业、物价水平等指标看,中国经济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的表现非常突出。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撰文指出,2022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但其他多项指标较好完成,一些面向未来的结构性指标有突出表现。
韩文秀认为,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资源要素条件可支撑。综合研判,2023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明显下滑,而中国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形成一个独立的向上运行轨迹。
人口总量近14.12亿人
2022年末全国人口 (包括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 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
全年出生人口95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77‰;死亡人口1041万人,人口死亡率为 7.3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
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 72206 万人,女性人口 68969 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69 (以女性为100)。
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75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2.0%;60岁及以上人口2800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 19.8%,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2097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 14.9%。
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20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6万人; 乡村常住人口 49104万人,减少731 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 (城镇化率)为65.22%,比上年末提高0.50个百分点。
联合国早些时候发布预测称,印度人口数量将在2023年4月中旬超过中国,成为全球第一人口大国。人口红利意味着劳动力资源丰富和成本优势,中国需要为此担心吗?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南开大学老龄社会治理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原新此前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即便未来失去“第一人口大国”地位,中国仍具备强大优势:
第一,在人口相对减少的条件下,中国依然是一个人口大国,能够通过自身的调节盘活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第二,中国劳动力规模依然庞大。虽然劳动力的数量在减少,但依然庞大的规模使中国预留了开发人口红利的人口机会。尽管当前中国老龄化不断加深,但低龄老龄人口(60~69岁)约占老年人口半数以上,这有利于开启长寿人口机会的窗口。
第三,中国正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本大国转型。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引擎,而且是动力更加持久强劲的引擎。近年来,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健康状况得到改善、教育发展突飞猛进……这些变化为整体人力资本的提升创造了非常好的条件。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
2022年,中国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超额完成1100万人的全年目标任务。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5%。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 5.5%,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
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疫情多发散发、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等多重因素冲击,就业局势能够保持总体稳定,成绩来之极为不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稳就业保就业得益于经济恢复的基础效应。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持续显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地见效,经济保持恢复态势,产业持续升级发展,为就业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稳就业政策的对冲效应亦不可忽视。王晓萍提到,官方减负稳岗政策力度加大,截至2022年11月底,共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1162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留工培训补助资金743亿元,发放就业补助资金903亿元,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