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政策调整时机是如何确定的?专访梁万年******
面对面丨防控政策调整时机是如何确定的?专访梁万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3年1月8日起,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是自2020年初,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传染病甲类防控措施三年之后,疫情防控政策进行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本周,《面对面》栏目专访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
记者:从2022年12月上旬开始,陆续出台了二十条、新十条,到现在的“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坦率地说很多人觉得出乎意料,没有想到在这么短时间内能做出这么迅速的策略上调整,当时主要依据是什么?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疫情到2022年年底的时候,有几个方面变化我们感觉是可以进一步实行优化调整的时机了。第一是病原体的致病力,确实是发生了明显变化,在下降;第二,我们整个中国人的主动免疫水平在明显提升,像疫苗的接种,特别是对老年人、对一些高危人群的疫苗接种,接种比例达到了一定要求;另外,我们从药物的一些手段、对重症救治的一些资源准备等等……各个方面综合分析来看是一个机会,这个机会是基于一个基本的前提,这个病毒我们是无法把它消灭掉的,尤其是奥密克戎变异株,一个人传二十多人,它的传播力这么快,不感染几乎是不可能的,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做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要做出一个抉择,怎么来有效地平衡我们的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把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最好的效率,所以我想这种调整是主动的,不是大家可能有些人认为是因为你防不住了,你是被动的,你是不得不调整的,不是这种情况。
尤其是2022年12月上旬,随着新冠奥密克戎病毒快速传播,我国不少城市出现感染高峰,疫情防控的工作重心开始从防控感染转向医疗救治。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我们从“乙类甲管”到“乙类乙管”以后,实际上有几个重大转变:一个就是从过去的防感染转向防重症、防死亡、防医疗挤兑;第二个,过去我们防控的第一条战线是社区、是单位、是口岸,而现在防控最重要的战线、第一道的前沿阵地是医疗机构,所以我们的医务人员又要挡在第一线上去;第三个,过去我们是平均的资源的发力,全人群的核酸检测、隔离、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现在最重要的转变要针对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单位,尤其像老年人这些重点人群的防控。
在实施“乙类乙管”政策调整之后,保障老年人群的健康安全成为重中之重。
记者:重大策略调整之后,这些老人有可能遇到的风险做出的评估是什么?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因为从全球的数据,疫情流行的一些国家和世卫组织所公布的数据,包括我们国内一些疫情情况非常明确,这个疾病主要的重症和死亡的发生人群是老年人群,所以如果说疫情进一步传播,首先受害的是这些人。
记者: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这是要各个因素都权衡进去,做出一个决策。但是我们把目光放小一点,如果自己的家里面有自己的老人遇到了这样的一个危急状态,怎么去面对这一切呢?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我们这次的一些疫情,可能有些老人患了病,甚至得了重症,有的去世,这一点我们感到非常沉重。但是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这种疾病它的传播范围太广、传播速度太快。它确实是对我们人类,对我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构成了重大威胁,那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就是要千方百计努力减少这种危害。
此次重大调整正值寒冬,而冬季是老年人呼吸道和心脑血管等基础病的高发期,也有人担心,随着各项防控措施逐步放开,有基础病老年人的健康将会受到威胁。
记者:当时我们说不放开最重要的是考虑到老年人,因为一放开他们的身体会最先遭到重创,但是现在我们恰恰也是在隆冬时节,进行“乙类乙管”,做出一个重大的策略上的调整,那么有没有比这个再好一些的时节?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如果单独从疾病的这个层面来看,不要在冬季来进行调整是不是能够减少一些叠加影响,但是这个疾病的病毒现在尤其奥密克戎这一个变异株,它的致病力现在是弱的,我们认为这个时候针对这种变异株,我们进行一些相关的策略和措施调整应该是最佳的,就是说到什么时候调整是合适的,是一个综合判断的结果。
梁万年介绍,之所以选择在当下的时机对疫情防控政策进行调整,也和我国老年人群接种新冠疫苗的实际情况有直接关系。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2022年的二月十几号派我到香港,到中央的专家组去,到香港去的第一件事我就发现死亡的94%是老年人。我后来就是仔细分析了,当时香港的疫苗接种率是86%多,但是老年人的疫苗接种率不到15%,我一下看到的问题就在这。我们当时疫苗接种率也是80%多,老年人的疫苗接种率在几个月前的时候还不到40%。
记者:现在呢?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现在80%多了。这种疫苗接种以后对重症和死亡的保护效率是好的,但是抗体的持续时间是有限的。2023年六七月份季节又好,呼吸系统病又少,放最好,但是六七月份的时候,我们老年人群的疫苗接种的所产生的主动免疫的保护力在下降。
记者:如果往前提六七个月,放在2022年的夏季呢?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那个时候不行,那个时候我们整个老年人群,我们整个加强针的疫苗接种水平没有达到我们预期保护的效果。老年人的疫苗接种,那个时候全国的整体率是比较低的,所以我们就是利用了这些窗口期,再进一步强化老年人群的疫苗接种。
随着全国各地相继进入新冠病毒感染高峰,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病毒感染患者激增,医院的发热门诊、急诊、重症救治等部门一时间人满为患,超负荷运转。
记者:国家现在下大力气在关注老年人,救治老年人。但现实是即便医疗资源开足马力去运转的话,也消化不了一时间这么多涌向医院的老年人,就会出现一些在医院大厅里面,躺在急救病床上的老年人,看着挺让人着急的。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因为这个疾病来势太快了,短时间内大量的感染,特别是老年人需要到医院来,而且难免在短时间内我们的医疗资源出现一些紧缺,所以国家包括各级医疗机构千方百计地把医疗救治,把防医疗挤兑放在了优先战略位置来考虑。
记者:现在大家还是觉得,虽然你们做了准备,但是也没觉得准备是充足的?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从全球来看,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说准备好了,都会难免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不论是北美还是欧洲,还是相关的其他一些国家,当一个疫情高峰来的时候,都会或多或少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医疗资源挤兑,我想这个不仅仅是中国的一个情况。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在这种紧缺的状况下,在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确定优先的救治对象,来实行分级诊疗,来真正使一些高危的人群,作为最优先的人群及时得到救治。
“乙类乙管”方案实施后,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即可来华。有评论认为,这为来华人员入境创造了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境外新冠病毒输入的风险。
记者:现在新的问题出现了,比如说国外的一些国家出现了XBB,这种新的免疫逃逸能力更强的毒株,那么它也会进来,人们对于不断一波一波到来的新型变异株,心里面总是有忧虑甚至是恐惧的。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随着我们从“乙类甲管”变成“乙类乙管”,我们对外防输入的一些相关措施会做一些调整,但是并不是说我们完全不管,其实我们在整个口岸对输入的这些病例,我们是在做监测的。XBB这种变异株,在全球有七十多个国家都发现过,我们国家实际上也有输入了,有些城市是有了。但是总体来看,还是在奥密克戎这一个变异株下面的一个亚型,所以按照一般科学的原理判断,它可能免疫的逃避能力在增强,但是它整个致病力现在不论从美国也好,还是其他一些国家,并没有发现它的致病力的显著变化。
记者:有没有可能像我们现在流行的BA.5或者BF.7一样,让人受这么大的罪?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作为一个公共卫生专家,我是这样理解,谁也不能保证今后XBB就不会在中国形成优势的流行株了,但是从传染病的流行规律来看,因为我们国家刚刚经历了这一波流行高峰,可以说我们大部分人群已经产生了相应的免疫力或抵抗力。XBB本身又是奥密克戎株下面的一个亚型,它要想在短时间内成为一个优势株的可能性,我以为它的空间很小。再过半年,过一年会是什么样?我就不敢说。但是最少短期之内它的空间是很小,它不会说又像北京的BF.7一样又来一波XBB,概率是极低极低的。
目前,新冠XBB系列变异毒株XBB.1.5正在欧洲和美国引发新一波感染浪潮。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消息,2022年10月至12月,我国已经发现输入XBB病例199例,其中4例为XBB.1.5输入病例,暂未监测到XBB.1.5本土病例。专家分析,短期内,由XBB系列变异毒株包括XBB.1.5在我国引发大规模流行的可能性极低。并且,没有证据显示XBB.1.5会比其他毒株更容易导致严重的腹泻或胃肠道其他临床表现。
记者:在过去的一周有一个现象,因为出现了XBB这样一个新的变异株,所以在网络空间里面,大家都在信一个转发说要备一点诺氟沙星,还有一种拉肚子的药,大家就纷纷地去开始买了。事后证明那条信息不实,可是在面对一波一波新的变异株的时候,我们又应当信谁的呢?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我想政府会通过专家的一些建议,对疾病的一些了解,会及时发布一些相关的信息和指引;另一方面,老百姓还是要绷紧一根弦,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是对的,要有一定的警惕。这次新冠感染疫情的防控,在公共卫生的角度来说,感受到除了病毒疾病带来的危害,另外一个很大的危害就是信息流行病,就是各种的信息谣言出来,对人也产生了一些影响,像焦虑等,其实也还要严格防范。
从1月7日开始,我国进入为期40天的春运时间,不少人也担心,随着大规模人口的迁徙流动,会不会引发新一轮的新冠病毒感染高峰?
记者:在过去的一段时间,有的城市已经经历过感染高峰了,那么对于即将到来的春运高峰产生的冲击,会不会比想象中预测中要小一些?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从国家为基本单位的这个情况来看,很多的省份都已经是达到了高峰,甚至有些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如果说我们很多过了高峰的,再通过春节的流动引起比较大的第二波或第三波,这种概率不排除,但是概率比较小,即使有也不会是太大的一个波峰。
记者:那就是不会像经历过的这段时间那么严重?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对,肯定不会的。因为我们经历了这一波以后,绝大部分人感染的人是有相关的免疫力的,不会再像我们前面经历的这一波,一下子又来一波那么高的。但是要考虑到感染人口结构问题的变化,像农村地区一些老人在家不出门,可能因为春节的流动,走亲访友被感染了,再加上农村本身的医疗救治条件、各个方面的条件不如城市,所以要防范出现农村的医疗挤兑,特别是老年人感染以后,怎么样如何得到及时救治的问题。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加强当前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农村地区应对岁末年初人群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挑战。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怎么加强农村防控,我想最简单的一个是要确保农村的老年人有人去管他,要知道他现在在哪,什么样的情况;第二点一旦需要住院治疗,不论是到定点医院还是到重症,一定要有快速转诊,能够及时收治;第三点,要有药来给农村用。
记者:现在能做到吗?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那必须要千方百计。我相信短暂的、局部地区的一些缺乏谁都不能够避免,但是一经发现这些问题要快速采取措施,我们很快就能够解决这个问题,这一点应该是有信心的。(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丨董倩)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中新网2月3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通知全文如下:
一、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条件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有附加条件的,符合该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三)关于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从提高赛事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由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是一项新制度,目前国家对于《目录》中赛事活动涉及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尚无相应或健全的职业标准。为此,涉及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以下简称《许可条件》)明确应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规定为标准。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公示制度,将符合《许可条件》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尚难提供具体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作出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或资质要求的承诺,并在赛事活动举办前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许可条件》明确提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形成说明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明确不符合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标准和要求。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涉及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性意见。
(五)关于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许可条件》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按照《办法》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申请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关于实地核查工作
《体育法》以及《办法》均明确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这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必经程序。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三、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
(七)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
《体育法》明确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制定省、地市、区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建立配套制度规定,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体育法》规定,会同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当积极争取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工作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也可以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加强与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九)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体育法》以及《办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既涉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与责任,更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依法依规实施许可,避免因许可行为不当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和新制定的《目录》已经正式发布。体育总局将把贯彻落实《体育法》及其配套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学习,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基层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尤其要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认识,明晰相关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机构设立、人员充实、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支持。
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体育总局联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